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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政策十一实施 洒水车、垃圾车等专用汽车暂未明确执行
专用汽车网2021-01-21 10:53:26
备受消费者关注的汽车“三包”法规,还有半个月开始实施,宏宇专用汽车却发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媒体及消费者常说的《汽车三包规定》),只是规定了家用消费汽车的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商用汽车或者专用汽车(如洒水车、垃圾车等)是否应同样履行。也没有明确表明所说“家用汽车”的划分标准。 从10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了“三包”责任。如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内,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有几点需要消费者注意的是: 1.三包”规定里面说的很清楚,将来的责任主体是经销商。“三包”政策第四条确实规定说,“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2.该规定指出,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根据规定,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媒体及消费者常说的《汽车三包规定》),从最大限度上增强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同时,洒水车、垃圾车、清障车等专用汽车,以及商用货车等车厢未明确在规定内。但是,宏宇专用汽车依然会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在同行业中相比最优质的售后服务,当您在我司购买的车辆出现问题后,请联系我们的客服400-800-1857,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提供售后服务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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