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如期而至。国内的柴油车将正式实施“国四”标准。继上海、成都等地明确7月1日起将按时执行国四排放标准后,日前,北京、浙江宁波、江苏南京等地,也相继出台了7月1日起全面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要求所有的重型柴油车升级到国四排放标准。尽管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近期,国三排放的轻型以及重型柴油车(包括散装饲料运输车)仍然可以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继续销售和上牌,,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全国范围都将出现国四和国三车销售并存的局面。
相关信息表示,凡在2013年6月30日前已购买的(以购车正式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国三标准的散装饲料运输车,可继续办理环保手续。